来源: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时间: 2022-06-30 11:33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第一条 切实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是加强学校廉政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财务处要高度重视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加强预算管理、收费管理、支出管理和学校财务内部管理。
第二条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财务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熟悉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做好资产负债、收入支出核算工作。同时,要认真贯彻《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提高责任心,做好会计监督工作,对违反《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财务报表的上报工作,做到每月按时上报会计报表。
第三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支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和标准,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学校财务处是唯一合法的收款单位,未得到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学生及教师的费用。推行收费公开制度,即公开收费文件、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接受物价、教育、财政、审计等行政部门组织对学校收费情况的检查;严格规范使用相关票据;严格执行采购招标制,严禁化整为零分批购物;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程序,按照规划设计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第四条 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各单位认真编制年度预算,严格按照审批好的预算执行开支;各单位不得擅自确立支出项目,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更不准弄虚作假,伪造票据冲支出。从严控制招待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充分发挥学校资金使用效益;要遵照“专款专用、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办事,杜绝发生新的负债。对于学生助学金等专项资金一定要做到专款专用,按要求规范账务处理,正确反映每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第五条 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实行财务会签制度。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审批程序,财务审批按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实行先批后报,对手续不全的坚决不予报销。严把经费报销关,审核人员在审核各项费用时,要注意各项经费的报销依据,注意有无经办人签字,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及合理合法;财务负责人和相关领导审批时要进一步对审核人员审核的内容进行检查;出纳人员在支付每笔款项时要进一步进行复核、检查,注意签字是否齐全,款项支付后要逐日逐笔登记好支出账。
第六条 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学校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和克服“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科学合理地配置各项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对固定资产管理要严格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要求配置、使用及处置。各单位应当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报废或处置时有审批。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应当由使用人保管、资产管理实物部门负责管理监督(设固定资产台账),财务负责核算和监督(设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严格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清查,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做到账实相符。
第七条 加强往来款的管理。要及时清理往来账务,对长期挂账的应收款应积极追收,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报财务分管校领导及董事长批准后核销,对不需支付的款项,取得相关证据后按规定程序报财务分管校领导及董事长批准后核销,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严禁用往来款项或专项资金垫付工程款或其它款项。
第八条 建立健全财经责任追究制度。财务处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第一责任部门,要带头遵守财经纪律,对学校各项收支要严格把关,主管校长要敦促学校财务人员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定期检查会计账簿,核对学校收支情况,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制定、监督、检查学校内的所有各项收支,杜绝学校内任何形式的乱收费、“小金库”现象发生。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学校财经秩序,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追究有章可循。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出现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以上规定情形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财务人员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一些不规范的收支要及时汇报,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管好用好学校经费,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第九条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关于严肃学校财经纪律、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